1.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
2.工伤事故报告(写明事故时间、地点、原因、经过、结果,需加盖单位部门章)
3.委托书(按照模板,写明事故时间、地点、原因、经过、结果,本人签字,按手印)
4.2份以上的证人证词(按照模板,证明人基本信息,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经过及结果,本人签字,按手印)
5.本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(该申请表由辽宁人才派遣有限提供)
6.交通事故认定书(该认定书由辽宁人才派遣有限提供)
上一篇:沈阳市生育保险指南
下一篇:教职工办理工伤认定相关事宜
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地址:守正楼6楼(处长室612、人事科613、劳资科602、师资科60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