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高等学校组织员评审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(试行)(辽委教〔2019〕7号).pdf
上一篇:辽宁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(试行)(辽教发〔2011〕13号)
下一篇: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辽宁省高等学校辅导员评审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(试行)》的通知
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地址:业精楼A412-2、414 电话:31969568、31679810